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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注册协议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4 09:34:35 作者: 点击率:0 次 2019/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以下条款:

一、接受条款

1、吕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在此特别提醒用户,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财政部门和网上商城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用户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以及其他涉及用户核心利益的重要条款。

当用户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用户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即视为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用户使用网上商城提供的服务时,应同时接受适用于网上商城特定服务、活动等的准则、条款和协议(以下统称为“其他条款”);如果以下使用条件与“其他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其他条款”为准。

3、网上商城服务

(1)网上商城通过互联网依法为您提供互联网信息等服务,您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本站的相关服务。

(2)用户必须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3)安装使用网上商城必要的操作系统及浏览器、数字证书驱动等相关软件环境。

二、定义

网上商城:是指以互联网为基础,充分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和监督管理为重点,涉及政府采购全过程、全对象、全要素,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网上交易、监督管理为一体的云服务平台。

网上商城运营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以包含网上商城、客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的新的服务形态)向用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交易及运营服务等。

用户:指具有享受网上商城各项服务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网上商城供应商:指在网上商城完成注册且通过该平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用户:网上商城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统称用户。

用户信息:指网上商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集的用户相关信息及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的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账户注册与使用

1、注册网上商城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登记)信息:用户应自行诚信向网上商城提供注册资料,同意其提供的注册(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住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归属区划(根据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填写)等,以便网上商城或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用户进行联系,同时便于财政部门进行符合性审查。登记信息将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注册(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用户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最新、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财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将依法不时地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

如因提供虚假登记信息、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对其自身、他人及/或网上商城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3、账户获得

页面提示填写信息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用户可获得网上商城账户并成为网上商城临时用户。临时用户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权利。用户应对其注册登记的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同一个用户(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在网上商城上只能注册一个有效的账户,每个账户项下可根据岗位权限登记多个子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网上商城有理由相信用户存在不当使用多个账户的情形,网上商城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因此给网上商城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网上商城供应商还需通过财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审查。网上商城供应商应通过网上商城填报并扫描录入各种经营许可、批准、授权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a、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c、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IS0质量和环保管理认证,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d、审查机构认为需要提交或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公司章程、信用报告等),并应保证上述证明文件在其使用网上商城服务期间持续合法、有效。

通过财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审查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就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向网上商城举报反映,举报应采取实名并书面的形式。网上商城收到举报后,应书面通知用户,允许其申辩或澄清。对举报属实的,取消正式用户资格。

4、账户的注销、终止、收回

(1)用户可向网上商城主动申请注销其账户,经网上商城核实后送财政部门备案。

(2)用户主动或被动退出网上商城,并确认其不继续在网上商城进行采购的,网上商城将对账户进行释放(包括但不限于收回消息通知、已完结订单留言及账户管理等所有功能)。

用户在网上商城开设账户后连续未登录账户时间超过一年的,网上商城保留注销其账户的权利,在行使权力之前,会通过确定方式通知该用户。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网上商城有权对用户的账户的部分或者全部权限或功能进行限制并取消与下列情况相关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活动;

(a)使用货到付款支付方式,短期内多次在付款前取消订单的;

(b)多次在评论区或咨询区发布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广告、辱骂等信息的或多次恶意进行负面评价的;

(c) 网上商城认为用户通过账户采购从事转售业务的(从事批发、零售等);

(d)利用采购人过错恶意索赔、投诉,无故对采购人或网上商城客服人员进行辱骂、人身攻击的;

(e)用户主动申请暂停、限制账户的;

(f)用户存在违反网上商城相关规则规定行为且次数不超过三次或情节较轻的。

(4)出现以下情况时,网上商城有权直接以注销用户账户的方式终止,并有权永久冻结或注销用户的账户在网上商城权限,并收回网上商城账户:

(a)用户通过网络攻击、大量发布广告等行为影响网上商城正常运营或影响网上商城为其他会员提供服务的;

(b)用户多次(2次及以上)利用网上商城的漏洞,恶意开展采购活动,谋取利益的;

(c)用户通过外挂工具、网络攻击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非法获取云钻、电子券等虚拟财产的(对此网上商城有权在不进行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对违规账户进行冻结清算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d)用户提供的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e)规则变更时,用户书面通知网上商城不愿接受该等变更的;

(f)经网上商城确认存在违规行为,且已发生或可能损害网上商城其他用户利益或网上商城声誉的;

(g)用户主动申请注销或回收账户的;

(h)用户存在违反网上商城各项规则规定行为且次数超过三次或情节较重的;

(i)用户有其他影响网上商城正常经营秩序或违法行为的。

7、数字证书的办理及绑定

(1)数字证书,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通过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网络身份证,对数据电文的电子签名和盖章具有与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网上商城启用数字证书作为认证方式。网上商城使用的数字证书,是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机构颁发。数字证书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对利用该数字证书所从事的一切活动或事件负全部责任。对于在通常情况下需要凭数字证书或者密码实施的行为,一旦该行为或类似行为、替代行为被实施,则该等行为及其后相关的行为均应当被视为或被等同于用户的行为并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相关后果或责任,与财政部门及网上商城无关。

(2)用户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数字证书服务公司办理数字证书,并自行将数字证书与用户在网上商城开设的用户进行绑定。数字证书是登录使用网上商城的优先识别方式。

(3)当用户信息(单位更名、人员更名或更换等)发生变更时,用户应及时到数字认证服务公司更新数字证书信息。用户应自行承担由信息不一致可能对其自身、他人及/或网上商城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8、数字证书安全与管理

(1)请用户务必保管好数字证书及其密码,网上商城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用户提供数字证书及密码。若因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遗失、用户账户信息泄露、客户信息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从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及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用户账户登录网上商城或其他可能导致用户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用户立即通知网上商城。用户理解网上商城对用户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网上商城应用户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网上商城存在法定过错外,网上商城不承担责任。

(2)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个人信息及网上商城商业信息,数字证书及用户账户仅限用户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未经网上商城书面同意,用户不得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账户或获取用户账户项下的信息。如网上商城判断用户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用户账户安全及/或网上商城信息安全的,网上商城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若因此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网上商城无关。

(3)用户进一步确认并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用户账户登录状态下进行的所有操作均视为用户本人的操作,用户应对其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提供工程、货物、服务及披露信息)负责,网上商城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注册正式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一)注册正式用户的权利

1、使用网上商城服务,参加网上政府采购活动,并可提出改进网上商城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并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有关采购公告的历史信息,发布供销信息,订阅与其经营范围和所注册的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信息;

3、网上商城供应商可被采购人选择为成交供应商;

4、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公正性等进行评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注册正式用户的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依法、诚信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3、在使用网上商城各项服务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不得发布任何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或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宣传的信息;

(2)不得发布任何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以及骚扰性、中伤他人、辱骂性、恐吓性、伤害性、庸俗、色情淫秽、封建迷信的信息;

(3)不得发布、销售或提供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隐私、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商品或服务;

(4)不得销售或提供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服务;

(5)不得利用网上商城服务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6)不得干扰或试图干扰网上商城的正常运作;

(7)不得教唆他人从事本款所禁止的行为;

(8)不得发布、从事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道德或网上商城协议、规则的信息、行为。

若用户未遵守以上任一项规定的,网上商城有权无需通知用户,即删除或屏蔽用户发布的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且有权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如因此给网上商城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一)个人信息的保护

网上商城非常重视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用户使用网上商城各项服务时,用户同意网上商城按照网上商城需要或财政部门的要求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非个人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1、网上商城利用信息网络推进采购活动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对纳入网上商城的资格备案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诚信评价等,通过网上商城依法依规向社会进行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

2、对于用户提供及发布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用户免费授予网上商城一项永久、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的权利。用户同意网上商城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用户的非个人信息或通过各种形式制作、使用其派生作品。

3、尊重隐私是网上商城的一项基本政策。网上商城不会公开、转让或透露用户保存在网上商城上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网上商城认为透露这些内容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保持或维护网上商城的合法权益;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社会大众的利益;

(4)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六、责任限制及免除

1、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网上商城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网上商城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

(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网上商城平台升级、维护因素;

(3)因黑客、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以及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因素;

(4)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国家安全、其他用户及/或第三方之权益等因素;

(5)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的上网设备软硬件出现故障等非网上商城因素;

(6)财政部门作出有关限制操作。

尽管有前款约定,网上商城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网上商城以事先通知方式修改、中断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若由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网上商城对该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网上商城不对使用本平台服务或功能导致的任何特殊、附带、偶然或间接的损害进行赔偿,即使网上商城已被告知可能发生该等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润损失、数据或文档丢失产生的损失、人身伤害、隐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合理谨慎在内的任何责任或其他损失。

4、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网上商城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均由用户完全承担。网上商城在此声明: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不担保其提供的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等也均不作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完全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以及是否能修改相关软件中的漏洞;用户理解、判断、或决定是否接受任何通过网上商城服务或所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用户自己承担相关的风险,并包括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对在网上的任何交易或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

5、网上商城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和特殊的损害均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或非法利用网上商城,用户提供不正确、不明确的信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网上商城、财政部门形象受损,所以财政部门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用户同意如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网上商城、财政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该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

6、网上商城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网上商城即使没有做出对信息的传输量规定上限,但是它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网上商城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保留权利。

七、违规责任

1、用户在网上商城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网上商城上实施但对网上商城及/或其他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网上商城可依据相应规则限制用户的采购活动、中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扣划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用户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网上商城可查封用户的账户,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违约的同时存在欺诈、售假、盗用他人账户等特定情形或用户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时,网上商城会依照用户行为的风险程度采取账户保护、账户关闭或指示银行对用户的收款账户实施取消收款、资金止付等强制措施。

3、若用户存在违反适用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行为的,网上商城有权依据该行为性质,无需事先通知用户即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服务、限制使用、终止服务等措施;涉及政府采购监管权限的,网上商城将提请财政部门确认并可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处罚。用户同意承担由此给网上商城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网上商城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等需要,适时修改本协议、网上商城规则,变更后的协议、规则(以下简称变更事项)将通过对应的网站或各级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公告的方式提前予以公布,变更事项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生效。

如用户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不同意的,用户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网上商城服务,变更事项对用户不产生效力;如用户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网上商城服务,则视为用户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2、用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网上商城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用户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网上商城对用户的账户予以查封、注销的;

(2)用户多次违反网上商城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3)用户账户被网上商城依据本协议回收的;

(4)其它网上商城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3、用户有权向网上商城申请注销用户账户,经网上商城审核确认的,网上商城注销用户的账户。届时,用户与网上商城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用户账户被注销后,网上商城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或向用户披露用户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用户或第三方转发任何用户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4、本协议终止后,如用户在服务终止之前已经上传至网上商城的工程、货物、服务尚未交易的,网上商城有权在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该工程、货物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使用服务期间因使用服务与其他用户之间发生的关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其他用户仍有权向该用户主张权利,该用户应继续按原先的承诺履行义务。

九、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用户知晓并同意,除用户依法发布的用户信息外,网上商城所有系统及网上商城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商标、LOGO、域名、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以及任何有关的衍生作品等,均由网上商城或相关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利。

未经网上商城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复制、修改、出租、出售、散布或以其他商业方式使用网上商城内的任何内容,不得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发现、提取、或转换源代码,也不得宣称与网上商城有任何授权、合作伙伴等特殊关系,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网上商城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没收用户缴纳的全部诚信保证金(如有),并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等)。

2、用户应对其在使用网上商城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属于网上商城或其他用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的保密或专有的信息予以保密,保密期限自用户接收或知悉网上商城或其他用户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公开之日止,但用户与网上商城其他用户另有约定的除外。如用户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网上商城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用户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由此导致其他用户向网上商城主张权益、诉讼或索赔的,用户应配合网上商城解决争议,并赔偿网上商城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十、廉政条款

用户承诺将严格遵守采购人或网上商城颁布/公布的商业道德规范、廉政政策以及国家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法规。如用户违反前述规定的,网上商城有权依据相应规则对用户进行处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户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用户的相应责任。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订立、解释、修订、补充、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用户因使用网上商城服务所产生的或与网上商城服务有关的争议,由网上商城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网上商城尊重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本协议及网上商城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用户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网上商城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网上商城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网上商城上的各类规则。

2、通知:用户同意网上商城通过下列任一种方式向用户发送通知:(1)公告;(2)站内信、客户端推送的消息;(3)根据用户预留的联系方式发送的电子邮件、短信、函件等。网上商城以前述约定的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函件等书面通知,在网上商城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3、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4、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网上商城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和修改权。用户应不时关注并遵守网上商城不时公布或修改的各类合法规则规定。网上商城保有删除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政策或不真实的信息内容而无须通知用户的权利。若用户未遵守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作出独立判断并采取暂停或关闭用户帐号等措施。用户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上商城运营需要,网上商城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发布在网上商城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录查阅最新协议; 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上商城公告。如用户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可以且应立即停止接受网上商城依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网上商城提供的服务的,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协议。网上商城建议您在使用本站之前阅读本协议及本站的公告。 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条被视为废止、无效或因任何理由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6、其他相关事项请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