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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鼓励政府由提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向购买服务转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 17: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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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鼓励地方政府逐步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采用多种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行统一管护。《意见》明确,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较好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到2035年,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意见》提到,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地方政府或村级组织负责管护。鼓励地方政府逐步由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采用多种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鼓励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对所属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实行统一管护。鼓励地方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从贫困户中聘请管护员,负责村属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小修、保洁等管护工作。